晋安法院:以案释法丨存在利益冲突行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之下,企业用工法律风险防范成为助力企业平稳运行的重要手段。除了可采用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竞业限制条款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维护竞争利益之外,在治理企业内部贪腐方面,将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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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担担保责任需经法定程序且符合章程,新旧股东签字并不一定等同公司意思-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公司纠纷05  

改判要点:案涉协议中约定由公司对案涉股权转让款承担担保责任,未经过公司股东会决议,亦未经过全体股东确认同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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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公死亡请求赔偿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所依据的“上一年度标准”作何理解?—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2 

改判要点: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八项中的因工死亡补助金是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工伤发生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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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教练与健身房是否存在合作关系,银行流水中的“绩效”如何认定性质?-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10

改判要点:用人单位主张与劳动者存在合作关系,银行流水中的“绩效”属于利润分成不属于工资收入,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合作关系存在,对其主张不予支持 案情简介: 林天福于2014年6月30日入职小白健身公司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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