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判例:曹春海、黄浚、李贞萍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以低级的物理方法制造毒品社会危害性低于化工精制毒,在量刑上可以有所区分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曹春海,男,1982年4月18出生。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黄浚,男,1994年7月29日出生。 原审被告人李贞萍,女,1992年11月2日出生。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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