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院2018改判案例:陈世兴故意伤害案件—行为人相互间有认识到其他犯罪人在配合其实施该犯罪即认为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审理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8)闽01刑终361号 裁判要点:二同案犯虽供述没有纠集被告人共同殴打被害人,但二同案犯有看到被告人参与殴打被害人,且根据法院查明的被告人对被害人实施殴打行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