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法院:男子领快递盗iPhone手机 难逃法律制裁
福州法院审判观察
寄快递、取快递是我们生活中很普通的一件事,但没想到,这个短短的过程也给了犯罪分子可趁之机。在福州市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例。
2016年11月6日早上8点,唐某到福州市仓山的某快递公司领取包裹时,趁负责分发的扫描员不注意和采取转移扫描员注意等方法,将其属片区未扫描装有一部价值4230人民币的苹果6s手机的包裹,混在其正常的包裹里一起盗走。次日,他把包裹寄回了重庆老家。唐某本以为这样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谁知,唐某机关算尽,却没有想到快递公司的监控拍下了他盗窃的全部过程。快递公司报案后,警方立刻调取监控,确认了嫌疑人为唐某。在11月10日傍晚5点左右,唐某在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被公安机关抓获。他的妻子将被盗的苹果手机交给了公安机关,后发还给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达人民币4230元,构成盗窃罪。但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缴纳罚金,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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