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法院:“陌陌”相识闪婚闪离 妻子二次起诉离婚|福州法院离婚案件审判观察
网聊后闪婚又闪离,近日,闽清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据了解,2014年9月,刘某和张某通过社交软件“陌陌”相识并坠入爱河,相识不到2个月的时间,刘某和张某仓促决定结婚,并于2014年11月领取结婚证,婚后未生育子女。一见钟情的爱情面临现实考验时,总是浮现出许多问题。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刘某才了解到张某有赌博恶习,无论刘某怎么规劝丈夫戒掉恶习,丈夫仍旧不改甚至变本加厉。
刘某称丈夫有时还对其动手打骂,实在难以忍受,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遂于2015年下半年搬离两人租住的房屋,并于2016年7月向闽清法院提起离婚之诉,闽清法院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于2016年10月,驳回刘某的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后半年多的时间里,双方之间仍无任何沟通,处于分居状态,至今,已近两年。两人因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遂再次起诉请法院判决离婚。
张某这方父母知悉儿媳妇再次要和儿子离婚,情绪很是激动,“当初为了儿子结婚,不惜耗光家里积蓄操办酒席等,现在说离婚就离婚,你让我们如何是好……”。刘某这方坚持要求离婚,绝不退让。
承办案件的法官见双方情绪都很激动,立马安抚双方的情绪,并耐心调解,最后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女方返还结婚之初的礼金等物品。
福州法院审判观察;来源:福州法院网; 作者:何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