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法院:两名男子假意按摩 抢劫按摩店获刑|福州法院审判观察
2014年10月10日晚上,王某、付某乘坐施某摩托车来到仓山区一家按摩店。王某、付某两人事先预谋,确定分工后行动。王某先假装进店按摩,熟悉店中具体情况,后打电话通知付某进店,施某负责接应。两人见只有一位女性曾某独自在店内,便通过恐吓、暴力殴打等手段对曾某进行威胁,曾某受到惊吓不敢反抗。王某便在房间内搜寻财物,抢走了曾某“红米”手机一部,“步步高”手机一部,还有现金200多元。两人得手后迅速离开按摩店,坐上施某的摩托车逃离现场。经过两年多的侦查搜捕,2016年11月15日被告人王某在江西省南昌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仓山区法院审理查明,王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决定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罚金三千元,并赔偿被害人曾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
富足的生活要用自己合法的劳动取得,用抢劫这种非法手段掠夺他人财富最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使逃亡到其他城市,违法犯罪的人最终也会被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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