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法院:80后夫妻离婚频发 只争财产不要娃|福州法院网
夫妻缘分已尽,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一直是离婚案件的重头戏,有人甚至不惜“净身出户”,只为打赢“夺子战”。可是,近年来闹离婚的夫妻在法庭上只争财产不要娃的现象也不少见。
80后夫妻张某与吴某于2012年结婚,同年生育一女。可惜好景不长,双方矛盾冲突不断,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张某干脆离家出走,女儿跟随吴某及爷爷奶奶生活。2015年底,吴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请被驳回,今年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庭审时,双方就财物分割问题分别提交了详细的证据,据理力争,丝毫不让。说到女儿的抚养权,两人却又“谦让”起来,吴某说孩子还小,跟妈妈合适;张某说自己租房子条件不好,孩子还是跟爸爸好。法院最终准许两人离婚,女儿判由吴某抚养,张某享有探视权,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像这样在离婚案件中互相推让孩子抚养权现象并不少见。结合审判实践来看,对于离婚所涉及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80后更在意财产而轻视子女,约占40%的80后离婚案件当事人明确表示不要小孩。父母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原因有很多,有些是因为经济收入有限,没有能力更好地照顾孩子;有些是缺乏责任感,担心孩子成为以后生活的累赘和负担。
父母双方都不要孩子,该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通常情况,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法官会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因素,以此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健康成长,同时尽量避免离婚父母互相推脱给孩子伤上加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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