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法院:男子为给抱养孩子落户口 竟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福州法院刑案审判观察
福州一男子陈某,为给抱养的孩子落户口,竟伪造出生医学证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事宜。日前,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被告人陈某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陈某因儿子、儿媳一直没有生育小孩,就有了抱养小孩的想法。2013年8月,1名刚出生没多久的女婴被陈某抱进了家门,并取名陈某吉。孩子慢慢长大,她的户口问题成了陈某的心病……2014年4月,陈某花3800元购买了一张空白的医学出生证明,并将其儿子、儿媳的身份信息填写在该出生医学证明上。后来,陈某就利用这张伪造的医学出生证明,为抱养的女婴办理了户籍。
经鉴定,医学出生证明上,字迹系陈某所写。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为了办理户籍而购买出生医学证明,并且实施伪造,应当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晋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最终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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