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法院:发现妻子出轨 丈夫怒砍“小三”获刑
2016年7月,徐某发现妻子最近的行踪异常,对自己也相当冷漠,在翻看了妻子的手机后发现妻子与小王(化名)有不正当关系。恼怒的徐某决定教训一下这个“小三”。
徐某以妻子的名义约小王在某加油站对面的出租车内见面,小王打开车门发现车内坐的居然是一个男人,徐某见到小王后立即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小王划伤,腿上留下了长达14厘米的伤痕。经司法鉴定,小王的伤情已达到轻伤二级。
次日,徐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被告人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徐某某经传唤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而被害人对案发原因负有一定责任,可以酌情对被告人徐某从轻处罚,故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