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法院:因房租问题重锤击打房东 男子故意伤害他人获刑|福州法院审判观察
江西籍男子郑某因为房租问题与房东产生了一些矛盾,然而他不但没有平和解决,反而是选择了暴力。近日,仓山法院审理了该起故意伤害案。
2015年5月,郑某所租赁的房屋即将到期,房东林某和陈某提出要涨价,郑某不同意,房东们则要求郑某搬出房屋。外来务工的郑某认为自己在外地受到了不应有的待遇,心生怨恨,拿起屋内的铁锤疯狂地击打林某和陈某致使二人多处受伤。经司法鉴定,林某和陈某的伤势均属于轻伤二级。
警方迅速将郑某抓获。经仓山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郑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二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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