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进人民法院监督员工作|福州法院审判观察
12月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人民法院监督员工作座谈会,回顾总结近年来人民法院监督员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研究部署推进下一步工作。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新岚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从更高站位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从树牢“四个意识”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人民法院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与广大人民法院监督员一道,共同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人民法院监督员携手并进,旗帜鲜明讲政治,围绕大局促发展,加强监督保公正,践行宗旨惠民生,建言献策增公信,增进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共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树立司法公信形象。
据介绍,福建高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接受监督,把人民法院监督员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五年来,全省1285名人民法院监督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980余场次,发现和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030余个,促进了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的提升。(陈 镇)
福州法院审判观察;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