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法院:派对上大醉酩酊 男子酒后强奸未遂获刑|福州法院审判观察
福州男子林某想在家中办一场聚会,遂邀请两名男子以及小洋(化名)等人于仓山区某小区内饮酒娱乐,但林某却因此动了邪念。
当日,林某与小洋等人喝酒到凌晨三点,小洋不胜酒力醉倒,林某见状便与同伴将小洋抬上楼,待同伴走后,林某便对小洋上下其手。小洋在睡梦中感觉到异样,随即醒来,发现林某预谋不轨,便大力挣扎,林某由于小洋的激烈反抗未能得手,气急败坏的他对小洋拳打脚踢后离开。
小洋急忙逃出小区,但受到侵害的她精神恍惚,回到男友家中后一言不发但泪流不止,男友见小洋头发散乱,身上亦有淤青,便察觉到事情的异样随即报警。
警方迅速将林某抓获,经过仓山法院审理,林某在被害人醉酒状态下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但由于自身生理原因以及被害人的反抗未能得逞,其行为属于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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