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法院:“飞车双煞”连续作案14起获刑|福州法院审判观察
90后的廖某虽然年纪轻轻,但是“阅历”丰富,曾经因盗窃罪连续两次服刑,刚刚刑满的廖某并没有接受教训痛改前非,而是选择与汪某组成“飞车双煞”,并开始在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某小学门口物色作案对象。二人见一名佩戴金项链的男子,于是由汪某负责驱车,廖某负责动手抢夺,在二人“默契”的配合下很快便得手。尝到甜头的二人随即开始四处作案,短短3小时内竟然作案3起。
汪某与廖某两位“飞车双煞”在短短10天内作案14起,而就在二人窃喜不义之财来得快时,公安机关将在犯罪现场的二人抓获。经仓山法院审理查明廖某与汪某趁人不备夺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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