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福清法院:以六合彩为幌诈骗 75后男子被判刑|福州法院审判观察
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福清一女子龚某经人介绍,以为天上掉馅饼,意图坐庄“六合彩”牟利,却反受其害,钱财两失。近日,福清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件。
2016年4月份,四川籍男子李某伙同修某、李某甲、李某乙及断手男子(另案处理)等人在福建省莆田市某镇的暂住处共同策划,由李某伺机寻找六合彩下注的庄家,修某、李某甲、李某乙及断手男子等人扮演下注买六合彩买家,通过调包下注金额的方式,来骗取庄家财物。
2016年5月14日,李某在福清市某村某湘菜馆找到同意坐庄的龚某后,将修某带至店内介绍给龚某认识,双方当场约定好六合彩下注规则。随后,李某与修某等人返回莆田市某镇暂住处,将白纸裁剪成百元人民币的形状并捆扎成型用于调包。当晚,修某等人再次回到某湘菜馆,将下注的现金人民币四万余元交给龚某。待龚某清点完毕后,修某等人伺机将上述现金调换成白纸装入黑色皮包并上锁,交还给龚某保管。随后,修某等人携带钥匙离开,留下断手男子核对开奖结果。当晚21时许,六合彩开出中奖数字,修某等人押中,龚某当即将上述皮包退还给断手男子,经核算后龚某应支付给修某等人人民币54,559元。次日,龚某通过手机银行将人民币54,559元转至李某的银行账户内。
2016年6月期间,李某等人先后两次通过上述手段向龚某下注,并均中奖,龚某通过手机银行将总计人民币61882元转至李某的银行账户内。直至2016年6月21日晚,李某与修某再次驾车来到福清市某村某湘菜馆,找到龚某,按照上述相同方式下注购买六合彩而未中奖。留下核对结果的断手男子,谎称修某会回来开锁,并借机离开现场。因多次电话联系李某未果,龚某打开黑色皮包检查时,发现里面装的现金已被调换成白纸。龚某这才如梦初醒,急忙报警。2016年8月5日,李某被公安局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福清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16,441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李某在实施第四起共同诈骗犯罪中,已经伙同同案人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对该起犯罪依法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李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李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程度,依法判决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福州审判观察;来源:福州法院网; 作者:福清法院 陈霞 林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