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侯法院: 吸毒致幻追妻路,三度夺车险酿祸|福州法院审判观察
日前,闽侯法院审理了一起吸毒产生幻觉,无视公共秩序,三度夺取车辆,任意占用他人财物的案件。
被告人李某因在家中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欲去连江寻找前妻,遂窜至闽侯县上街镇第六中学附近村道边,拦下被害人张某驾驶的白色轻型货车,将被害人推下车后自行驾驶货车来到福州西高速出口附近高速物流园路口。后觉得开不习惯货车,遂停车,坐上停放在路边的其朋友陈某驾驶的黑色比亚迪轿车,被告人李某让朋友陈某开车送其到连江。当车辆行至福州大学附近红绿灯路口等待红灯时,被告人李某嫌陈某开车太慢,遂让陈某交出钥匙并将其赶下车。但由于陈某下车时关掉车辆电源,被告人李某无法启动轿车。随后被告人李某弃车步行至上街镇建平村佛缘楠木馆门口,将停在一旁的出租车驾驶人孙某拉下车,自行驾车离去。被告人李某驾车行至福州市鼓山中学附近三环快速路辅道上时,又怕吸毒后开车出事,就弃车后坐上大巴前往连江县。被告人李某来到连江后联系亲属赵某,后在赵某陪同下回到闽侯县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公共秩序,任意占用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李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法院对被告人判处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吸食毒品不仅腐蚀人的精神和肉体,更易激发其他次生犯罪,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危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毒品已经成为社会毒瘤,不要为了追求精神的快感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给家人和社会带来无法挽回的伤痛。
福州审判观察;来源:福州法院网; 作者: 陈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