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车祸被撞成植物人 儿子索赔百万不成调解来帮||福州法院审判观察
从一场交通事故致伤矛盾激化,到双方握手言和;从索要高达一百万余元的赔偿款,到削减为七十几万元的赔偿……近日,鼓楼法院见证了一场法外真情,顺利调解一起因车祸索赔百万余元引发的纠纷案件。为何一起车祸会有如此巨额的赔偿?让我们一起回到两年前的这天……
一场车祸酿悲剧
2015年10月,一名八旬老人乘坐公交车在福州市乌山路段准备下车,不曾想一起悲剧就在老人下车的这几分钟里发生了。这名老人在下公交车时,一辆电动车已驾驶到公交车尾,老人避让不及与电动车相撞摔倒在地,当场昏迷。随即公交车司机与电动车驾驶员马上拨打120救护车将老人送往医院救治,并拨打110报警。虽经过救治保住了生命,但由于伤势严重,老人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24小时护理。面对高额的医疗费、护理费和营养费,老人的儿子向涉事司机提出189万元的赔偿,电动车驾驶员认为赔偿金额过高表示不同意赔偿,遂老人的儿子起诉至鼓楼法院。
耐心调解化纠纷
鼓楼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发现该案有调解的可能,立即安排调解员进行庭前调解。知悉情况后,调解员不断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一方面,调解员与电动车驾驶员分析案件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并了解到其家境确实困难。另一方面,调解员多次走访,耐心与老人的儿子沟通,老人的儿子也表示谅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老人的儿子同意将赔偿款降低,电动车驾驶员变卖房产后,共计赔偿老人76万元。至此,经过调解员的耐心与努力,当事双方换位思考并互谅互让,一场纠纷得以化解。
近年来,鼓楼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注重法理与情理的融合,在各类案件中用情调解、依法调解,及时、妥善、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
福州审判观察;来源:福州鼓楼法院网;作者: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