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晋安法院:情侣引诱网友拍裸照 实施敲诈双双获刑||福州法院审判观察
在福州,有这么一对男女朋友,女友网约男子,男友随后闯入拍裸照,本想敲诈一笔,没想到,双方站上了被告席。日前,福州晋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敲诈勒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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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被告人陈某在微信上认识了一名男子张某,而后两人在微信言语暧昧地聊了起来,聊了两三天后的一个晚上,张某又在微信上向她提出了更加暧昧的要求。陈某想敲诈一下这名不安分的男子,就打电话告诉自己的男友王某,提出引诱这名男子到住处发生性关系,然后敲诈对方的。征得男友的同意后,被告人陈某就以老公不在家为由,引诱被害人张某前来,而张某以为是艳遇,就上钩了。当陈某和张某在暂住处脱光衣服准备发生性关系时,王某冲进(房间),用手机拍摄张某的裸照。随后,王某就以冲晦气,以及要将此事告诉张某家属相要挟,要求张某给“封口费”5600元。张某身上只有2000元,全都给了王某,还发了一条短信,表示尚欠3600元,下午三点结清。冷静之后,张某感觉事有蹊跷,便报了警。随后陈某、王某被警方抓获。
晋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两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一审各判处被告人陈某、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福州审判观察;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晋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