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院刑一庭:挖空心思走私制毒物品终落网|福州审判观察
毒品活动是一项“高风险、高回报”的犯罪活动,滋生了一些人想通过贩卖毒品赚取钱财的犯罪意图。近日,福州中院刑一庭就审结了一起走私制毒案,被告人杨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挖空心思与他人共谋走私麻黄碱。
2016年11月14日,被告人杨某某驾驶蓝色飞度轿车,将藏有麻黄碱的8盒木质中国象棋运到福清市邮政分公司坂顶支局门口交给揽投员杨某清,并委托杨某清按照其所留的虚假的“吴淦”的身份信息填写了编号为EA104616793CN的国际特快专递详情单,将上述藏有麻黄碱的象棋寄往澳大利亚。同年11月16日,上述邮件被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扣押,在邮件内的240颗象棋棋子中查获用透明薄膜和锡箔纸包裹的白色晶体共计净重5.97294千克。上述白色晶体经抽样送检均检出麻黄碱成分。
2016年12月底,被告人杨某某与他人合谋,使用儿童保龄球玩具作为藏匿工具,再次邮寄麻黄碱到澳大利亚。杨某某上网购买了11套儿童保龄球玩具与木塞,将66个保龄球瓶身打孔挖空,将麻黄碱装入空心保龄球瓶内并用木塞封底,后交由他人将藏有麻黄碱的保龄球瓶寄往澳大利。2017年1月4日,该邮件被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扣押,在上述保龄球瓶体内查获白色晶体共计净重5.0245千克。上述白色晶体经抽样送检均检出麻黄碱成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违反国家禁毒法律规定,非法邮寄10.977千克麻黄碱出境,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走私制毒物品罪。被告人杨某某系累犯又系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杨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走私制毒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将扣押在案的麻黄碱以及从被告人杨某某暂住处扣押的甲基苯丙胺、吸食毒品工具、木质保龄球及保龄球瓶、手机等物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