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台江法院宣判一起因“家暴”孩子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在综合考虑家庭情况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等因素下,判决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向其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引导树立正确家庭教育观。
据介绍,2023年12月,陈某某因辅导其儿子小文(化名)功课而心生愤怒,用手扇巴掌、脚踢踹腹部等方式“教训”小文,导致其腹部疼痛住院。在住院期间,陈某某仍对小文扇巴掌,导致其口唇粘膜破损。经诊断,小陈损伤为胰腺挫裂伤,属轻伤一级。陈某某也因此被刑事拘留、逮捕,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承办法官陈情福受理案件后,了解到陈某某系家中唯一经济来源,认为这个案件不能只是简单判刑了事,还应该为孩子日后的身心健康发展、家庭生活环境考虑。他便主动前往小文家中探望小文,了解其生活状况,倾听童言心声,抚慰受伤的心灵。“家访”的尾声,小文主动表示愿意谅解陈某某的行为,希望爸爸早日回家。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用脚踢踹被害人小文腹部,致小文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陈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小文的谅解,同时本案系家庭内部矛盾纠纷,依法对陈某某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故作出如上判决。
为引导树立正确家庭教育观,承办法官陈情福还当庭向被告人陈某某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醒他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应该充分尊重、理解孩子,用合理科学的方法进行管束教育。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犯错是难免的,父母应当调整好自己的情绪,保持理智、耐心教导,而非用暴力方式解决问题,否则不仅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成长,还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
来源: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记者 林珊 通讯员 孙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