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柳某某以亲戚出国需要用钱为由,分别向同村的王某某、陈某某借款2.4万美元及3万元人民币,双方约定好利息后,柳某某在借据上签名交由对方执存。但柳某某借款后却一直下落不明,还款一事也不了了之。王某某、陈某某遂分别诉至连江法院。2005年,法院判决被告柳某某偿还原告王某某借款2.4万美元及利息,判决被告柳某某偿还原告陈某某借款人民币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柳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某、陈某某于同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多种方式联系被执行人柳某某均无结果,且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柳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由于柳某某一直联系不上,加上其家属拒不配合,案件陷入了僵局。
执行干警主动前往其所在村向村委了解具体情况,得知柳某某户口还在,但已多年未看见其人,具体情况不得而知。执行干警当即与公安机关联系,通过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希望能查询到柳某某出入境记录,但是通过查询并未发现柳某某近五年内有出入境记录,猜测其可能已于早年出国。
此后几年,虽然柳某某依旧下落不明,但执行干警心中却一直记着该案。
功夫不负有心人,事情终于迎来了一线转机。
2024年,执行干警终于获得柳某某已经回国的线索,遂立即寻找方式与柳某某取得联系。
“被执行人柳某某,现在你已经被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希望你能主动还款,如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你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执行干警向柳某某严厉说明不还款的后果,动员其主动还款。
在执行干警耐心而严肃的劝说下,柳某某表示愿意归还借款,希望法官能帮忙与申请人沟通协商还款事宜。
考虑到被执行人目前状况,执行干警立即与两位申请人联系,希望能促成王某某、陈某某与柳某某达成和解,早日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落袋”。
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经多番沟通,最终柳某某和王某某、陈某某分别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一方同意以3万美元作为了结,折合成人民币为217800元,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一方同意以人民币5万元作为了结,合计款项267800元。
近日,柳某某委托其弟弟带着现金来到法院一次性支付了全部款项,至此这一件跨越了20年的陈年旧案终于得以圆满执结。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则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作为执行人员,有时候碰到一些执行不能的案件,我深感其中的艰难,也深知执行工作的责任与担当。作为执行干警,要始终秉承“如我在执”的办案理念,坚持办理好每一个执行案件,把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把群众的利益当做自己的利益,面对困难和阻碍,勇于重拳出击,努力穷尽一切执行措施,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让执行工作掷地有声,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来源:连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