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的价格时涨时跌,金价暴涨时,不少消费者会选择跟风“上车”,福州市民江女士本想着能“投金得金”稳赚一笔,可最终却落得本息无归。近日,鼓楼法院办理一批涉黄金托管合同纠纷。
两年前,江女士在朋友处听闻,可在一家金店中购买黄金,家中若有黄金也能放在店内投资,金店会按一定比例赠送克数当作投资利息,若想取回则按当日回购价操作。得知消息后,江女士于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先后四次在朋友推荐的金店购买黄金并委托托管,还搭上自家原有的100克黄金。每次都签订销售合同与回购协议,金店也出具代收凭证。江女士按当日金价购买,共购入2200克黄金寄存在店内,付款方式有的直接转给金店,有的付给老板个人。回购协议约定回购期为一年,期满按当日回购价回购,还备注按比例赠送克数并约定5%的违约金。
法院审理发现,该金店除黄金饰品零售外,存在售后托管加回购加赠金、克金存管加回购加赠金两种经营行为,这两种模式脱离商品交易实质,成为追求高额回报的投资理财行为。
售后托管黄金并回购的交易实质是为客户提供将黄金转化为投资理财产品的资产管理业务,属于金融业务范畴,而该金店无金融牌照不得开展金融业务。其次,售后托管加回购加赠金的交易模式以承诺利息回报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
与银行有存款准备金不同,金店售后托管模式无杠杆限定且无兜底机制,一旦暴雷无机构托底,金价涨跌难测,上涨越多金店需付差价越多,极易引发挤兑现象。因此,黄金托管需谨慎。对于消费者而言,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高利诱惑,投资前仔细甄别,依个人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谨慎选择实物黄金投资模式,莫被高回报托管业务迷惑而遭受财产损失。
来源:鼓楼法院 新闻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