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不仅关乎着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更承载着国家的希望和未来。近日,罗源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最大程度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2022年,陈某与郑某离婚时约定子女抚养权归父亲郑某所有,但因郑某长期在外工作,无法亲自抚养孩子,两人遂协商将孩子交由母亲陈某照顾,郑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000元。
一开始,郑某还能按期支付抚养费,但2024年6月起,郑某就时有拖欠,甚至要求让孩子自己打电话要抚养费。无奈之下,陈某于同年11月诉至罗源法院,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我不可能将抚养权交给她的!我现在在外地工作,白天很忙的,没空开庭!”承办法官第一次联系时,郑某情绪激动,态度强硬。经过法官的多次联系沟通,郑某逐渐放下戒备,表露心声,表示其之所以不同意变更抚养权主要是觉得陈某从中阻挠,影响了自己跟孩子的感情。考虑郑某的工作情况,法官在征得陈某同意后,特地将开庭时间安排在晚上八点,但庭审中双方仍互不相让,导致不欢而散。
夜晚九点,夜幕低垂,法院家事调解室却灯火通明。
矛盾慢慢化解,最终郑某同意将孩子交由陈某抚养,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
家庭是温暖的港湾,无论婚姻如何变化,父母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给予孩子最温暖的守护与关爱,共筑孩子的美好未来。
下一步,罗源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中将始终遵循“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专业审判、柔性司法、合力共治、延伸服务等方面下足功夫,最大限度维护亲情关系,切实保障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 | 罗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