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追求财富增值的过程中,不少投资者以为把钱交给“理财专家”就能轻松收获高额回报,实现财富自由?然而,当“理财专家”心怀不轨,精心设下陷阱时,这所谓的财富之路瞬间就会变成破财之路。近日,台江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以投资理财为名骗取他人钱款来偿还债务的诈骗罪案件。
然而,陈某却将上述资金多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维持生活高档开销以及支付公司员工工资等,并未实际用于投资理财业务。截至案发前,陈某仍有人民币120万元未退还给李先生。
台江法院经审理认为,利用长期从事投资理财项目中介身份之便,利用先前获取的客户信息,欺骗李先生让其产生了存在真实的投资项目、能够获利并及时收回钱款的错误认识,将钱款拿给被告人陈某投资。被告人陈某在向李先生索要出资款时已负债累累,且其公司一直在亏损,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根本不具备还款能力;陈某获得出资款后将钱用于维持生活高档开销、填补巨额债务、利息等,这些用途不可能产生收益,必然导致无法收回资金,说明其根本没有还钱的规划,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陈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责令被告人陈某向被害人李先生退赔损失。
1.作为投资者,在面对声称“稳赚不赔”“高息回报”的投资项目时,务必保持警惕,不要被表面的高收益所迷惑。在投资前,一定要对合作方的资信状况、项目的真实性等进行详查,确保投资的安全性。
2.作为企业的经营者,若企业出现经营困境,切勿通过虚构交易来填补债务窟窿。诚信经营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3.在商业活动中,投资合作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资金用途、监管方式等关键条款。一旦发现资金异常流动,应第一时间整理好合同、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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