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利率未写明 借贷双方起纷争 合同债务, 法律法务, 法院, 长乐法院发布者 福州审判观察网2017年12月8日长乐法院:借条利率未写明 借贷双方起纷争 |福州法院网审判观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最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