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向职工送达《到岗通知书》,并不影响用人单位依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33

改判要点:《到岗通知书》并非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的必经程序,也非《劳动合同法》规定程序,并不影响用人单位依法可以单方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案情简介:2017年3月16日尤凤和小白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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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明确向单位表示不参加保险,后以未足额缴纳保险为由支付经济补偿金,能否支持?-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31

改判要点: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社保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小白公司虽辩解系杨芬主动放弃缴纳社保,但该义务不因劳动者的放弃而免除。且在杨芬明确要求小白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后,小白公司也仅为其缴纳了2017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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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未交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评析-劳动争议纠纷28

改判要点: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劳动者有权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情简介: 王勋、海都读者公司于2008年1月30日签订《劳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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