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负责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不构成表见代理 建设工程, 法律法务发布者 福州审判观察网2016年12月25日发表评论工程项目负责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不构成表见代理 作者: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谷昔伟 【裁判要旨】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无明确授权的情形下,不具备对外借款的职权,其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不能认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