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误差价款、交房标准若合同已约定,不再以按照法律规定或开发商广告为准||福州房地产审判观察 房屋物业, 法律法务, 法院, 福州中院发布者 福州审判观察网2017年10月18日福州房地产审判观察:房屋面积误差价款、交房标准若合同已约定,不再以按照法律规定或开发商广告为准 福州审判观察网原创分享福州法院房屋买卖交房纠纷案件评析 案例一:房屋买卖合同已约定房详情